7月9日,从山东省东营市人社局获悉,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山东省东营市发布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流程,规定以办学规模200人为最低标准,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按照审批流程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应配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专职校长,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兼职教师一般不多于教师总数的1/3,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上岗资格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学校的举办者应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按照向人社部门报送申请、受理后现场勘察、科室办理作出决定等工作流程进行审批。